人高马大的男人围着血流不止的徐二,看到他们扬着下巴,“还真他妈让你砍中了,不然这孙子跑的比兔子都快!”
余找找压着胸口里要着火似的滚烫,喘着粗气,徐二冷笑着看着他俩,“没想到,你真是‘盗贼’的人!你们是想抓徐老大吧?我告诉你们,”徐二跪在地上,顺着大腿流了一地的鲜血,“想抓徐老大?你们还他妈不够格儿,徐老大早知道你是他们的人,估计现在早跑了,你们就他妈是白费力气!”
那两个男人闻言挑了下眉,面面相觑,接着掏出电话拨出去,余找找立在一边儿听着,“到了没?嗯,什么?跑了?又他妈的跑了?我就日了,妈了个蛋还他妈抓不到他了!”
男人挂掉电话,抬腿给了徐二一脚,冲着另一个人点点头,“做了。”
“慢着,”一直没说话的吴墨走上前,接过那男人手中的片儿刀,盯着徐二,呵呵地笑了,“徐二,没想到吧,今儿个我送你去见阎王。”
说着手起刀落,余找找猛地闭上眼转过头去。
把徐二的尸体套在麻袋里,四个人出了胡同上了辆面包车,余找找心头一团乱麻,看着这些人也不知道是好人还是坏人。
“可惜了熊子,妈的让徐大给废了!不然今天,也能解解恨了。”
余找找已经不止一次听到“熊子”这个名儿,想来熊子,就是熊哥了吧。他心底暗暗叹了口气,好长时间没这么跑过了,有点儿虚脱。
其中一个男人就拿脚踢了踢他的脚,“你就是熊子的徒弟?”
余找找睁开眼,点了点头。
那男人接着说,“有兴趣加入我们盗贼么?”
余找找皱起眉,吴墨开始解释,“盗贼的意思就是字面儿上的意思,我们不偷老百姓,但是我们偷小偷儿。我们不会虐待你,赚钱五五分,你可以自己住,没人管你。”
余找找没说话,如今他已经没有退路了,跟着谁都一样,只是能让吴墨用身体来套住对方的组织,能好到哪儿去?
徐老大溜了,溜得特别迅速,连这些孩子一个都没带走,仓库里站着五六个男人,中间围着一满头银发穿着唐装的老头儿,“我就说,徐大那脑袋,怎么可能让你们几个小的逮住?你们还不信,怎么样,这回打草惊蛇,下回想找他可难喽!”
仓库里的小孩儿一个个靠成堆儿,聚在一起,茫然地看着这群新来的人。
“是,您老料事如神,那这帮小孩儿怎么处理?”
“交给警察,咱们可没那功夫当雷锋。”
说着那老头儿走到余找找身前,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小孩儿,跟我们走吧,你这手艺,荒废就可惜了。你不想找到徐老大么?不想给熊子报仇么?”
第3章
综上所述,余找找是个不折不扣的倒霉蛋儿。爹不疼娘不爱对他来说都是种奢侈的幸福,在他这短短十几年不幸的人生中,熊哥是他唯一能够想起的好人。
想报仇吗?想,也不想。
不想是因为懦弱,没胆子杀人。想是因为,他不报仇,活着除了活着,就什么都没有啦!
人活着,有牵挂才有奔头,没有奔头……人就完了。
十五岁的余找找跟着盗贼走了,从偷普通人变成偷小偷。这是项高难度的技术活,他跟着盗贼帮闯南走北,颠沛流离。
余找找丑啊,即使少年雨后春笋般抽苗发芽,他脸上那道疤却永远不会变,走哪儿都能成为焦点,迎接着人们的好奇,然后是怜悯,或者鄙夷。
他不善言说,同样也没人愿意跟他说话,久而久之,说话这项人类的基本性能竟然被他遗忘,攒着力气每天爬墙打把式,练就了一副出手如闪电的小偷绝活。空的时候就跟着字典认字读书,偏偏看的都是内里深奥外表苦逼的世界名著。讨厌自己憎恶上苍,成了个沉默文艺的愤青。
少年渐渐长大的过程伴着满腔满腹的愤世嫉俗,等他把愤世嫉俗转化成不露声色的铁石心肠,他终于有能力脱离团伙单干了。
二十二岁的余找找被分配到南方的一个小城市,生平头一次理发,老太太开的店,整个过程絮絮叨叨,余找找闭着嘴,老太太很热情,但眼神儿很有问题,愣是没看出剪刀底下的头是一小伙儿,把他当成了个害羞寡言的姑娘,剪了一头过肩的半长不短的头发,刚好还真能遮住右半边儿脸上那条疤,十五块钱剪一次,临了老太太不忘说:“姑娘,下次再来啊!”
他戴上帽子架上眼镜,回到他租了刚一个月的房子。
这是个新小区,拆迁房,环境不错且每个房间都有窗户供他跑路。
刚开始这里住的都是老头儿老太,可随着他的入住,小区的新住户也多了起来。这里离美食街比较近,所以新住户都是美食街上班的服务员,男男女女的小年轻,一到上下班儿小区里就吵的人头疼。
余找找冲了个澡,收拾好家伙式儿,装好书包,两点钟,他也要开工了。
六月的南方午后有些炎热,即使大太阳当头空气也依旧chaoshi